通海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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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充分保障通海县广大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
一、缴费标准

(一)按照国家、省、市规定标准,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“居民医保”)筹资标准为1100元,其中: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,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。

(二)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制度,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400元。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按省、市相关政策执行。

二、统一集中征缴期

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,待遇享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未连续参保缴费或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按照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待遇等待期政策执行。非集中缴费期具体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为: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,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,设固定待遇等待期;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,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100元,设固定待遇等待期,等待期内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

三、参保登记

(一)2025年10月前医保系统中正常参保人员,可直接进行缴费。

(二)参保范围。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我县的居民以及在我县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外地居民,均可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。

(三)参保办理。

1.现场办理:新参保及续保人员可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金融社保卡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其中一种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(街道)党群服务中心/社会事务办公室医保窗口、社区、村(居)委会、村卫生室、银行等医保代办网点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

2.线上办理:通过“云南医保”小程序、或注册登录个人医保网厅(网址:https://ggfw.ynylbz.cn)办理参保登记和变更手续。

四、费用缴纳

(一)缴费时间。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,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参保人员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;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,设待遇享受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,固定待遇等待期内不得享受待遇。

(二)缴费方式。

1.线上自主缴费:通过“一部手机办税费”(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、云南税务APP)、“一部手机办事通”(办事通APP)进行缴费;

2.银行缴费:通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(农商行)手机银行、POS、网银、智能柜员机、自助设备及柜面等渠道缴费;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、掌上银行、惠农通POS、网点柜面等渠道缴费;

3.服务窗口缴费:到通达路1号税务局税务办税服务厅缴费;

4.其他缴费渠道:可到医保服务站(各定点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、定点药店)由工作人员协助缴费。

5.职工个人账户代缴:打开“云南医保”微信小程序--个人账户共济绑定(可绑定子女、配偶、父母、兄弟姐妹等近亲属),绑定成功后,在“云南省电子税务局”公众号或“云南税务”APP线上缴费,确认缴费时选择“医保账户支付”,提示“缴款成功”即已完成缴费。

五、联系电话

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,及时办理。

特此通告。

通海县医疗保障局

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

2025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