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海县人民法院:“流动司法”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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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行性,深入践行“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”工作宗旨,近日,通海县人民法院将法庭“搬”进里山乡政府,巡回审理了一起涉及农业生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,以“流动司法”守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
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清晰告知庭审流程与诉讼权利义务,随后认真听取原、被告的事实陈述与证据说明,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精准引导双方开展举证、质证与辩论,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。

据悉,从2022年5月起,原告在销售化肥的过程中认识二被告,二被告因种地需要化肥,故向原告进行购买,期间原告根据二被告的需求有时送货上门、有时二被告上门提货。交易期间,二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,截至2025年3月1日,尚欠货款15000元未支付。二被告于2025年3月1日出具《欠款条》证明欠款事实,承诺于2025年7月付清给原告,但至今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能按期履约。

法官结合双方经营状况,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付货款的法律后果,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被告实际困难。经过法官多轮释法说理与耐心调解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从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期间,被告于每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元。

此次巡回审理,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,更让司法服务真正贴近群众、惠及群众,为营造乡村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注入了司法力量。